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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飞尚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繁昌县阳冲锌铁矿12万t/a采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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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5日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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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飞尚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繁昌县阳冲锌铁矿12万t/a采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告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芜湖飞尚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
二○○七年三月
前 言
繁昌县阳冲锌铁矿原属繁昌县地方国有矿山企业,于2002年底改制,改制后的矿山现隶属于芜湖飞尚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属外商合资企业。阳冲锌铁矿位于安徽省繁昌县繁阳镇境内,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8°08′00″,北纬31°05′40″。矿山东距繁昌县城4.2公里,可达繁昌火车站;北西距荻港镇13.5公里,可达长江荻港码头;芜湖沿江公路,在矿区东南2公里处通过,矿山有沥青公路与之相连,矿区交通方便。
阳冲锌铁矿于1993年5月筹建至1995年12月开始投产,1999年初正式生产。根据《安徽省繁昌小阳冲锌铁矿采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991年4月)》及《安徽省繁昌县小阳冲锌铁矿100吨/日采选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1991年5月)》可知,现有矿山生产规模为100t/d。矿山0m标高以上为斜井开采方式,0m标高以下为竖井开采方式,采矿方法为无底柱浅孔留矿分层崩落法。至2004年底,矿山-50m标高以上(3~6线之间)锌铁矿体(主要为①号矿体)已基本采完。
为切实落实国家关于“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资源政策,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前期的管理,严格把好资源利用的源头关,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方案能够遵循科学、合理、有效的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国民经济建设发挥出最大的资源效益。芜湖飞尚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铜陵有色设计研究院编制了《安徽省繁昌县阳冲锌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该项目实施后,开采规模可达300t/d。该项目的实施,不仅经济效益可观,而且对可以解决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增加地方和国家税收,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芜湖飞尚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06年11月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承担其繁昌县阳冲锌铁矿12万t/a采选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委托书详见附件)。
我院在正式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课题组成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并收集了当地水文、地质、气候、气象、经济发展等自然、社会环境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环境现状监测。在工程分析和环境特征分析的基础上,对环境影响因子和评价因子进行筛选,并积极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环保部门等进行各方面的沟通与配合,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相应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完成了《芜湖飞尚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繁昌县阳冲锌铁矿12万t/a采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呈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章 项目概况
2.1 现有项目概况
2.1.1 项目概况
现有矿山生产规模为100t/d。矿山0m标高以上为斜井开采方式,0m标高以下为竖井开采方式,采矿方法为无底柱浅孔留矿分层崩落法。至2004年底,矿山-50m标高以上(3~6线之间)锌铁矿体(主要为①号矿体)已基本采完。
2.1.2 工程概况
⑴ 采矿方法
根据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和矿体赋存状况,现有项目采矿方法选择浅孔留矿法。沿走向自西向东后退式回采,垂直方向上,各中段为自上而下回采。
⑵ 选矿工程
选别采用先浮后磁流程。选锌采用一次粗选,两次扫选,两次精选,得到锌精矿。其尾矿进入浮选机,经过一次粗选,一次扫选,得到硫精矿。选硫尾矿经过一次粗选,一次精选,得到铁精矿。各精矿自流自浓密机或沉淀池进行脱水。
2.1.3 现有污染源及达标排放情况分析
2.1.3.1 废气
⑴ 风井污风
风井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和爆炸硝烟(NO2),系无组织排放。粉尘产生量较小为0.20kg/h,NO2产生量为0.04kg/h。
⑵ 选矿粉尘
选矿粉尘主要来源于粗碎工序、筛分工序、细碎工序等产生的粉尘。
①粗碎系统产生的粉尘:现有项目粗碎系统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外排。另外,无组织排放量为3.49t/a。
②筛分系统产生的粉尘:现有项目筛分系统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外排。另外,无组织排放量为4.38t/a。
③细碎系统产生的粉尘:现有项目细碎系统产生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外排。另外,无组织排放量为2.62t/a。
经分析,现有项目粉尘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不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120mg/m3、3.5kg/h)的要求。
2.1.3.2 废水
⑴ 矿井涌水
现有项目矿井涌水量为2587m3/d。现有项目产生的矿井涌水经沉淀净化处理后,部分作为采矿和选矿生产用水,多余部分外排。经沉淀净化处理后,SS的排放浓度为30mg/L,外排污染物浓度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一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⑵ 选矿废水
现有项目选矿厂浓密废水和过滤废水的产生量为41.5m3/d,全部进入高位水池进行循环使用,不外排。选矿水中随尾矿进入尾矿库水量为54.6 m3/d。
⑶ 尾矿库溢流水
尾矿库内的澄清水返回选矿厂使用,尾矿库回水量43.7m3/d。正常情况下,尾矿浆在库内沉淀后,澄清尾矿水通过尾矿坝下回水池全部返回选厂回水高位水池,用于选矿生产。
⑷ 生活污水
现有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5360m3/a。现有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沉淀池简单处理后外排,排放浓度分别为200mg/L、250mg/L、30mg/L,污染物排放浓度不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2.1.3.3 噪声
地面噪声源主要有空压机、主扇、摆式给矿机、颚式破碎机、单轴圆振动筛、振动给料机、格子型球磨机、单螺旋分级机、浮选机、浓密机、真空过滤机、皮带输送机、污水泵、渣浆泵、风机等。经类比分析,现有项目地面噪声源的噪声级为80~105dB(A)。
2.1.3.4 固体废物
现有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废石、选矿产生的尾矿、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产生量分别为5000t/a、18900t/a、38.4t/a。废石部分废石直接外售,部分用于井下充填。尾矿全部置于尾矿库内堆存。生活垃圾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2.1.4 现有工程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⑴ 现有项目选矿厂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由于布袋除尘器长期缺少维护,导致粉尘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不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⑵ 现有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简单沉淀处理后外排,污染物排放浓度不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⑶ 现有项目厂区内裸露地表面积较大,生态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2.2 拟建项目概况
2.2.1 基本情况
⑴ 地理位置及交通
阳冲锌铁矿矿区位于安徽省繁昌县繁阳镇境内,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8°08′00″,北纬31°05′40″。矿山东距繁昌县城4.2公里,可达繁昌火车站;北西距荻港镇13.5公里,可达长江荻港码头;芜湖沿江公路,在矿区东南2公里处通过,矿山有沥青公路与之相连,矿区交通方便。
⑵ 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及项目性质
项目名称:繁昌县阳冲锌铁矿12万t/a采选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芜湖飞尚矿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改扩建(B0810铁矿采选业、B0912铅锌矿采选业)。
⑶ 建设规模、产品方案及服务年限
建设规模:采选能力12万t/a。
产品方案:锌精矿7066.76t/a,铁精矿22864.32t/a、硫精矿8139.6t/a。
服务年限:矿山服务年限为15年,其中含基建期1年。
⑷ 投资总额及环保投资
拟建项目投资529万元,资金来源全部自筹。拟建项目环保投资52万元(评价新增),占总投资的9.83%。
2.2.2 项目建设内容
拟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采矿工程、选矿工程)、辅助工程(尾矿库)、储运工程(内部运输、外部运输)、公用工程(给排水、供电、供气、通风)、环保工程(井下防尘、破碎筛分除尘、生产废水处理、噪声控制、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生态保护与生态恢复)等组成。
2.3 拟建工程与现有工程的新老依托关系
拟建项目采矿工程主井利用现有设施,-50m以下采用盲斜井开拓方式;风井利用现有设施,并延伸至-230m中段;选矿工程在现有的基础上,再增加一条生产线;尾矿库、运输道路、办公及生活设施等均利用现有设施。
第三章 工程分析
3.1 资源状况
阳冲锌铁矿产于石炭系上统船上组~二叠系下统栖霞组层位中或赋存在灰岩与闪长玢岩接触带中,矿体主要由锌矿、磁铁矿和弱磁铁矿层构成。各矿体的大小、形态、产状及规模受区内构造因素、围岩条件及接触带所控制。锌、铁矿体在走向上呈似层状,在倾向上呈透镜状、似层状,总体走向N85°E,倾向NNW,倾角约70°左右。锌矿石中有害成分主要是类质同像铁,铁矿中的有害成分主要是硫、锌,矿石中的磷、硅元素含量均不高。
3.2 采矿工程
⑴ 采矿方法的选择
根据矿体产状以及中部上段开采的实践,设计延深开拓中段的采矿方法仍选用浅孔留矿法。
⑵ 回采顺序
回采顺序自上而下进行,即先开采上中段,再开采下中段,逐渐向下推进。在走向上的回采顺序以后退式推进即先采端部(通风竖井一侧),向盲斜井方向推进。本中段的矿房回采顺序自下而上进行。
3.3 选矿工程
⑴ 碎矿流程
破碎采用二段一闭路碎矿流程,主要采用颚式破碎机、细碎颚式破碎机、振动筛等设备。原矿最大粒度小于350mm,碎矿最终粒度小于20mm。
⑵ 磨矿、选别
磨矿采用一段闭路流程,即采用格子型球磨机与单螺旋分级机形成闭路,磨矿细度-200目占75%。分级机溢流进搅拌槽,搅拌后进入浮选作业。
选别采用先浮后磁流程。选锌采用一次粗选,两次扫选,两次精选,得到锌精矿。其尾矿进入浮选机,经过一次粗选,一次扫选,得到硫精矿。选硫尾矿经过一次粗选,一次精选,得到铁精矿。各精矿自流自浓密机或沉淀池进行脱水。
⑶ 精矿脱水
锌精矿经浓密、过滤两段脱水,水分达12~13%,人工装袋后外运。铁精矿自然沉淀,人工装运。
3.5 污染源分析
3.5.1 废气污染源
拟建项目废气污染源主要有风井排放的污风、选矿破碎筛分粉尘、尾矿库干坡段扬尘等。
⑴ 风井污风
风井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和爆炸硝烟(NO2),系无组织排放。粉尘产生量较小为0.80kg/h,产生量为0.17kg/h。
⑵ 选矿粉尘
选矿粉尘(含现有项目)主要来源于粗碎工序、筛分工序、细碎工序产生的粉尘。
①粗碎系统产尘点有:拟建项目振动给料机卸料点,颚式破碎机进料口、出料点,胶带机受料点、卸料点等。经类比分析,总产生量为55.91t/a。
②筛分系统产尘点有:胶带机卸料点,振动筛上部、筛下胶带机受料点、筛下胶带机卸料点、返料胶带机受料点等。经类比分析,总产生量为69.89t/a。
③细碎系统产尘点有:胶带机卸料点,圆锥破碎机进料口、出料点,返料胶带机卸料点、胶带机受料点等。经类比分析,总产生量为41.93t/a。
3.5.2 废水污染源
⑴ 矿井涌水
矿井涌水量为3500m3/d。矿井涌水中,除了SS不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要求外,其余均能满足标准要求。
⑵ 选矿废水(含现有项目)
由水量平衡分析可知,选矿厂浓密废水和过滤废水的产生量为166m3/d,全部进入高位水池进行循环使用,不外排。选矿水中随尾矿进入尾矿库水量为218.4 m3/d。
⑶ 尾矿库溢流水(含现有项目)
尾矿库内的澄清水返回选矿厂使用,尾矿库回水量174.7m3/d。正常情况下,尾矿浆在库内沉淀后,澄清尾矿水通过尾矿坝下回水池全部返回选厂回水高位水池,用于选矿生产。
3.5.3 噪声污染源
地面噪声源主要有空压机、主扇、摆式给矿机、颚式破碎机、单轴圆振动筛、振动给料机、格子型球磨机、单螺旋分级机、浮选机、浓密机、真空过滤机、皮带输送机、污水泵、渣浆泵、风机等。经类比分析,其噪声级为80~105dB(A)。
3.5.4 固体废物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废石、选矿产生的尾矿,产生量分别为20000t/a、75600t/a。
3.5.5 生态环境
本工程对生态环境影响主要是环境污染、地表植被景观破坏、地形地貌及土地利用方向发生改变。
3.6 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措施
3.6.1 废气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⑴ 风井污风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①井下凿岩采用湿式凿岩;②爆破前对爆堆进行注水和洒水;③定期清洗巷道及岩壁,对矿岩装卸、运输等产尘点进行洒水。
⑵ 选矿粉尘
①粗碎工序:为消除在粗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振动给料机、破碎机进出口及胶带机卸料点等处设置抽尘点,封闭尘源并进行抽风,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外排。
②筛分工序:为消除在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将振动筛、胶带机组成一个除尘系统,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外排。
③细碎工序:为消除在细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胶带机卸料点、破碎机进出口等处设密闭抽风点,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外排。
3.6.2 废水拟采取的处理措施
⑴ 矿井涌水
矿井涌水经沉淀处理后部分作为采矿和选矿生产用水,多余部分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⑵ 选矿废水
选矿厂浓密废水全部进入高位水池进行循环使用,不外排。
⑶ 尾矿库溢流水
尾矿废水在尾矿库中自然净化澄清后,尾矿库溢流水中污染物浓度均较低,经回水池收集后进入高位水池,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3.6.3 噪声拟采取的控制措施
针对地面噪声源拟采取的控制措施是:①选有选择先进的、低噪声设备;②平面布局合理,将主要高噪声源远离厂界;③针对不同的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④在生产过程中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降低噪声;⑤在矿区周围应种植一些树木,可起到屏蔽噪声的作用;⑥加强对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如佩戴耳塞或减少作业时间等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危害。
3.6.4 固体废物拟采取的处理与处置措施
采矿废石部分外售,其余全部回填井下采空区。选矿工序尾矿全部置于尾矿库内堆存。
3.6.5 生态保护与生态恢复措施
⑴ 采选工业场地周围
采选工业场地应搞好绿化带、道路和绿化景观设计施工,重点防治大气和噪声污染。拟选择多层复合结构功能林的绿化体系,乔、灌、草结合,可实施混种和复合种植方式,布置绿化防护带,并注重视觉效果。
⑵ 尾矿库区
尾矿库大坝高度随尾矿库尾矿堆积高度增加而增加,有必要对大坝进行生态保护。大坝生态保护规划设计,应与当地山林绿化景观相协调,在大坝的侧坡建立水土保持功能的乡土植物品种,堤上堤边栽种灌木,如刺槐、白杨、臭椿、桑树、垂柳、女贞等。
⑶ 废石场
废石场应按照废石堆放进度,进行覆土和绿化,不能等矿山服务期满后再着手绿化。在绿化过程中,可先种草固土,种耐贫瘠、耐旱、成活率高、生长快的紫荆、刺槐、侧柏、马尾松等树种,以减少雨水侵蚀。
第六章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6.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6.1.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
⑴ 监测布点
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共布置两个监测点位,分别为1#高桥村、2#皖江中学。
⑵ 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主要有:TSP、pM10、NO2。
6.1.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
高桥村TSP、pM10、NO2的日均浓度标准指数最大值分别为0.020、0.633、0.450,皖江中学TSP、pM10、NO2的日均浓度标准指数最大值分别为0.020、0.640、0.433。因此,监测点的各项指标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8978-1996)的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高桥村、皖江中学的NO2小时浓度标准指数最大值分别为0.242、0.233。因此,区域环境空气NO2的小时浓度值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8978-1996)的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6.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6.2.1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⑴ 监测断面设置
本评价拟对下游纳污水体牛口山河水质现状进行监测。牛口山河共布置三个监测断面,分别为1#上游断面、2#中游断面、3#下游断面。
⑵ 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pH、CODCr、氨氮、硫化物、铬(六价)等共5项。同期监测流速、流量、水深、河宽、水温等水文参数。
6.2.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牛口山河pH、COD、氨氮、硫化物、六价铬的最大单因子指数分别为0.35、1.00、0.17、0、0.60,其水质指标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指标的要求。
6.3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6.3.1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⑴ 监测点位
在高桥村民组选择一个地下水源采样。
⑵ 监测项目
监测项目:pH、氨氮、六价铬、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亚硝酸盐(以N计)、硫酸盐等,共7项。
6.3.2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通过对监测结果和标准值的比较可以看出,监测点各监测项目均没有出现超标现象,说明监测区域地下水质量尚好。
6.4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6.4.1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⑴ 监测布点
声学环境现状监测共设置6个监测点位,分别为1#高桥村、2#皖江中学、3#厂界东、4#厂界南、5#厂界西、6#厂界北。
⑵ 监测频率
测量时间安排在昼间和夜间进行,昼夜各测量一次。
6.4.2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高桥村、2#皖江中学的昼间、夜间噪声现状监测值均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标准限值(昼间60 dB、夜间50 dB)要求;3#厂界东、4#厂界南、5#厂界西、6#厂界北昼间、夜间声环境现状监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Ⅱ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夜间50dB)要求。
6.5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6.5.1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拟建矿区未见到珍稀濒危植物和需要保护的动物种类。
6.5.2 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通过专家咨询得出权重,结合实地踏勘获取资料经标准化处理代入上式,计算出矿区综合环境质量距离为PW,N=0.60。说明矿区环境质量与理想状态差距为属中间层次级。与理想状况差距有随时间演化逐渐拉大趋势,生态恢复工作任重而道远。
第七章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7.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7.1.4 选矿车间粉尘环境影响预测
⑴ 预测因子
预测因子为pM10。
⑵ 预测模式
本评价烟气抬升公式和污染物扩散模式,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所推荐的模式和参数,结合本地情况进行适当修正。
⑶ 预测结果及分析
①最大地面浓度及距离
在C、D、E、F不同稳定度条件下,pM10的最大地面浓度最大地面浓度占标准值的百分比分别为6.17%、5.62%、1.91%、2.48%。拟建项目选矿工序产生的粉尘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很小。
②不利风向时关心点预测浓度
经预测,C、D、E、F稳定度下高桥村民组pM10的预测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限值(0.15mg/m3)的要求。
经预测,C、D、E、F稳定度下皖江中学pM10的浓度预测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限值(0.15mg/m3)的要求。
7.1.5 风井污染物环境影响分析
风井排放的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和爆炸硝烟(NO2),系无组织排放。粉尘主要来源于矿石爆破,矿石爆破时粉尘产生量较小经通风系统的大量新鲜空气稀释后,排放浓度将很低,排入环境空气后经进一步稀释扩散,造成的贡献浓度将极小,不会因此而影响周围的环境空气质量。
爆炸硝烟的主要成分是NO2,来源于炸药爆炸过程,NO2经风井排放后造成的小时平均最大贡献浓度为0.001mg/m3,远低于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一级标准。因此,爆炸硝烟的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的影响。
7.2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⑴ 废水污染源
正常情况下,拟建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污染源为矿井涌水。矿井涌水经沉淀处理后部分作为采选生产用水,其余达标排放,排入下游纳污水体牛口山河,正常排水量约为3271.9m3/d。
⑵ 预测结果及分析
各预测断面的预测水质均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因此,拟建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治理达标外排后不会影响排水沟目前的水体功能。
7.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7.3.1 地下水储量影响分析
矿区开采过程中矿井涌水量较大,约为3500m3/d,将使矿区周围形成一定范围的地下水降水漏斗。随着井下开采深度的增加,矿井涌水的排出,水位呈逐年下降趋势。但由于矿区位于山林地内,地表大部分为林地,没有农田及其它保护目标,因此,矿坑排水对矿区周边的影响将很小。
7.3.2 地下水水质影响分析
⑴废水排放对地下水水质影响
废水经过处理达标后进入地表水体,再通过河流的自净、稀释、扩散等作用后,还要受到土壤的吸附、过滤和微生物的生物化学作用等,使到达地下水中的污染物量减少。因此,外排废水对区域地下水水质的影响将很小。
⑵ 尾矿废水对地下水影响分析
尾矿库尾砂废水可能渗流进入土壤或地下水体中,各有害因子浸出浓度均远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1996)中的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一级标准值。因此,拟建项目产生的尾矿废水不会对地下水造成不利的环境影响。
7.4 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7.4.1 主要噪声源及源强
地面噪声源主要有空压机、主扇、摆式给矿机、颚式破碎机、单轴圆振动筛、振动给料机、格子型球磨机、单螺旋分级机、浮选机、浓密机、真空过滤机、皮带输送机、污水泵、渣浆泵、风机等。经类比分析,其噪声级为80~105dB(A)。
7.4.2 预测结果及分析
1#高桥村、2#皖江中学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的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夜间50dB)的要求;3#厂界东、4#厂界南、5#厂界西、6#厂界北昼间、夜间噪声预测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的Ⅱ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夜间50dB)的要求。
7.5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7.5.1 固体废物的产生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废石、选矿产生的尾矿,产生量分别为20000t/a、75600t/a。
7.5.2 固体废物浸出毒性试验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石、尾砂均为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7.5.3 固体废物的处理与处置
⑴ 采矿废石
拟建项目产生的采矿废石,部分外售,其余均全部回填于井下采空区。
⑵ 选矿尾矿
选矿产生的尾砂全部输送至尾矿库堆存。尾矿库的总有效库容为63.25万m3,拟建项目产生的尾砂为75600t/a,合计为25200m3,可服务年限为25.1年,能够满足本工程服务年限内尾砂量排放的需要。
7.5.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尾矿库环境影响主要是尾矿库扬尘对环境影响、尾矿库水下渗对地下水的影响。根据繁昌县环境监测站对现有尾砂做的浸出毒性试验结果类比表明,各有害因子浸出浓度均远低于《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5085.3-1996)中的浸出毒性鉴别标准值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一级标准值。因此,尾矿废水下渗不会对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
尾矿库溢流水经加压后全部返回高压水池,作为选矿及其它生产用水,正常情况下,尾矿库没有废水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基本没有影响。另外,尾矿库放矿为多管放矿,含水率相对较高,其扬尘量产生相对较小,再加上周边海拔较高,因此,尾矿库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相对较小。
7.5.5 建议和要求
根据现场踏勘可知,尾矿库下游500m范围内有部分居民。依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规定和要求,因此本评价建议,将尾矿库下游500m范围内的高桥村民组居民(8户28人)全部进行搬迁。
7.6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7.6.1 污染物排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⑴ 废气及粉尘排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颗粒物的排放可能会掩盖绿色植物叶片的气孔,从而影响绿色植物的光合作用的强度,但在雨后又可基本恢复正常,又拟建项目经综合治理措施后,颗粒物的产生量相对较小,故颗粒物不会对生态系统产生明显的危害。
⑵ 废水排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外排废水经沉淀净化处理后外排,其水质指标能够满足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⑶ 剥离废石、尾矿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剥离废石,部分外售,其余全部回填于井下采空区;选矿产生的尾矿,贮存于尾矿库,服务期满后,尾矿库全部覆土绿化,因此其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相对较小。
7.6.2 景观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采矿活动将彻底改变矿区原有的地形地貌和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原有的景观格局将不复存在,尤其是采选工业场地、尾矿库等的建设,与周围景观极不协调,视觉效果较差,矿区景观的总体异质性有所提高。
7.6.3 矿区自然体系生产能力分析
采矿活动将加剧该区生物多样性的退化,降低系统的生产能力。从实地调查结果可以看出,这种趋势已经出现。开采活动对该区生态环境的影响如不加以保护和恢复,将会加剧生物多样性的退化,降低系统的生产能力。矿区生态经济功能的协调发展不仅取决于其经济功能的强弱,同时取决于其生态功能是否正常发挥以及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的匹配程度和共同作用,忽略任何一个功能,矿区都不会是一个完整高效的功能整体,从而将会产生一系列的生态环境问题。
第八章 环境污染防治对策及生态恢复措施
8.1 大气污染防治对策
8.1.1 风井污风控制措施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⑴ 井下凿岩采用湿式凿岩;
⑵ 爆破前对爆堆进行注水和洒水;
⑶ 定期清洗巷道及岩壁,对矿岩装卸、运输等产尘点进行洒水。
8.1.2 选矿厂粉尘控制措施
⑴ 粗碎工序:为消除在粗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振动给料机、破碎机进出口及胶带机卸料点等处设置抽尘点,封闭尘源并进行抽风,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外排。
⑵ 筛分工序:为消除在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将振动筛、胶带机组成一个除尘系统,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外排。
⑶ 细碎工序:为消除在细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胶带机卸料点、破碎机进出口等处设密闭抽风点,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外排。
8.2 地表水污染防治对策
8.2.1 矿井涌水
矿井涌水中,除了SS外,其余指标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一级标准限值的要求。矿井涌水经沉淀净化处理后部分作为采矿生产用水,多余部分达标排放。
8.2.2 选矿废水
选矿厂浓密废水和过滤废水的产生量为166m3/d,全部进入高位水池进行循环使用,不外排。选矿水中随尾矿进入尾矿库水量为218.4 m3/d。
8.2.3 尾矿库溢流水
尾矿废水在尾矿库中自然净化澄清后,尾矿库溢流水中污染物浓度均较低,经回水池收集后进入高位水池,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
8.3 噪声控制措施
①选有选择先进的、低噪声设备;②平面布局合理,将主要高噪声源远离厂界;③针对不同的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④在生产过程中加强设备的维修和保养,降低噪声;⑤在矿区周围应种植一些树木,可起到屏蔽噪声的作用;⑥矿内运输汽车限制车速在15km/h以内;⑦加强对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如佩戴耳塞或减少作业时间等最大限度地降低噪声危害。
8.4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措施
⑴ 采矿废石
拟建项目采矿过程中产生的采矿废石,部分外售,其余部分全部回填于井下采空区。因此,拟建项目采矿过程中没有采矿废石外排。
⑵ 选矿尾矿
拟建项目选矿工序产生的尾矿为75600t/a,全部输送至尾矿库堆存。尾矿库的总库容79.75万m3,还剩余有效库容为63.25万m3,还可服务年限为25.1年,能够满足本工程服务年限内尾砂量堆存的需要。
8.5 服务期满后的生态恢复措施
建议其应对工业场地、运输道路等进行场地平整,再覆一层表土进行植被重建恢复。尾矿库属于山谷型尾矿库,因此,建议服务期满后,对尾矿库进行场地平整,再覆一层表土进行植被重建恢复。
8.6 “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
8.6.1 废气“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
为减轻现有项目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粉尘污染,本评价建议拟建项目拟对现有项目的破碎筛分污染点采取设密闭抽风点,并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外排等“以新带老”污染控制措施。控制粉尘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120mg/m3、3.5kg/h)的要求。
8.6.2 废水“以新带老”污染防治措施
针对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简单沉淀处理后外排,各种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现象,本评价建议对生活污水拟通过WSZF-3型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以新带老”污染控制措施。经处理后,出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为SS<60mg/L,COD<70mg/L, NH3-N<12mg/L,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限值的要求。
8.6.3 生态保护
针对现有项目施工及生产过程中造成的部分裸露地表,本评价建议在拟建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⑴ 拟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尽可能地在现有厂区范围内进行施工,不破坏其它地表植被;
⑵ 对现有项目遗留的裸露地表,应采取恢复植被等措施;
⑶ 在生产过程中,加强对地表植被进行维护。
第十六章 结论
16.1 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矿种矿山生产建设规模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08号)的附件——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一览表可知,拟建矿山属于小型矿山。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畴,为允许类。另外,拟建项目不属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中禁止、限制矿产资源开发的有关规定的范畴内。因此,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16.2 环评总结论
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合适;本项目拟采取较清洁的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的相关要求;在污染防治措施等“三同时”措施实施后,拟建项目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均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和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根据预测结果,项目达标排放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贡献值不大,不会因此而影响区域现有的环境功能要求;大多数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持支持态度;同时,本项目的建设实施对缓解劳动就业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均起到较大的积极作用。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芜湖飞尚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繁昌县阳冲锌铁矿12万t/a采选工程是可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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